淄博市围绕人事相宜规范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工作

2018年06月30日 16:14 来源: 灯塔-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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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内容不细、标准不明、方式单一、流程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淄博市坚持事业为上、围绕人事相宜,出台《关于突出人岗相适改进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的暂行办法》,对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进行了初步探索,充分发挥任职试用期制度的“试金石”作用,推动依事择人、人岗相适。

  细化考核内容,明确履职行为“硬杠杠”。根据单位性质和岗位分工,区分综合服务管理、经济社会发展、行政执法3类单位和正职、副职2类岗位,分别明确6类干部的试用期满考核内容,比如,对正职侧重考核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民主决策、发挥班子成员作用等方面情况,对副职侧重考核指导把关、推动落实、配合协作等情况。设置反向测评指标,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化要求,从“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工作履职尽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及家风建设”四个方面,对每个类别干部均明确33种考核负面表现,如“参与组织‘拜把子’等庸俗活动,搞小圈子、团团伙伙”“在扶持重点产业发展、服务项目建设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旧动能转换、扶贫脱困方面办法不多、进展缓慢、效果不好”“不依法行政,工作简单粗暴”等。

  创新考核方式,避免考核工作“走过场”。规范考核工作程序,按照干部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纪委监委意见的流程进行考核。在干部述职和民主测评环节,不进行会议测评,提前1~2天发布考核预告、张贴《领导干部试用期满工作实绩公示表》、发放干部述职报告和无记名的《民主测评表》《反向测评表》,让参加测评人员有充足的时间思考,提前独立填写,实地考核时直接将测评表投入指定票箱,真正打消思想顾虑,表达真实意见。在个别谈话环节,分类制定谈话提纲,通过“提问式”“追问式”的方法,引导谈话对象如实反映干部日常表现特别是存在的问题,比如“他负责的哪些工作在全市处于下游水平”“工作中有没有出现严重错误或失误”“平时除了同事,他还有什么交往对象”等;同时,注重跟踪了解干部任职考察时发现的问题,对于仍在原单位任职的干部,专门听取在任职考察时提出异议干部的意见。

  加强分析研判,确保考核结果“真管用”。坚持任前考察与任后考核相结合,互相对比印证,综合分析干部对岗位的适应度和匹配度,对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反向测评和个别谈话中发现的问题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对于缺乏事业心的,犯有严重错误或违规违纪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对于主观努力、但个人能力特长与岗位要求不相适的,予以调整岗位;对于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基本符合任职要求的,派专人进行谈话提醒。办法实施以来,已对全市40名县级干部进行了试用期考核,1名干部因在试用期间违规违纪被取消任职,3名干部因存在大局意识不强、工作出现滑坡、担当精神不强等问题受到组织约谈,并各安排1名经验丰富的干部结对帮助整改提高。(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