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重要举措。高青县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以上的目标,下一步目标是集体收入5万元以上村达到80%以上,10万元以上村达到55%以上。立足实际,不等不靠,千方百计找准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
一抓好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是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一项重点工作。集中树立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典型,动员“五面红旗”村与新闻媒体结合,对青城镇青平社区、高城镇孟荆陈村、常家镇蓑衣樊村、花沟镇贾王段村、木李镇龙湾村5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典型,进行了宣传推广。每个镇(街道)要培育至少3个可参观、介绍的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示范样板。实现不少于20%的村建立规范化、实体化运行的党组织领办合作社。
二用好财政扶持资金。针对合作社发展“无本钱”问题,市委组织部联合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建立专项扶持资金,高青县制定合理方案,特别是乡村振兴服务队专项资金,不要各搞各的,要管好用好这些资金,确保既能经得起审计,又能较好发挥效益。
三发挥好下派干部帮扶。部分下派干部在脱贫攻坚、发展集体经济方面起了很大作用(比如,市科技局派驻花沟镇龙屋村第一书记于亦全,帮助争取建设村内中小企业园,年增加集体收入10万元;再比如,国网淄博市供电公司派驻黑里寨镇崔孟李村第一书记吕笃润,积极协调争取单位支持,投资111万建设了机井通电工程,极大方便了群众生产用水;同时,他积极为党支部领办的合作社寻求销路,增加村集体收入)。要进一步加强对下派干部的管理服务,鼓励、支持、督促他们发挥派出单位职能优势,在发展集体经济方面贡献自己的力量。(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