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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明责赋权扩能 下好城市基层治理“先手棋”

2020年11月06日 09:48 来源: 灯塔-淄博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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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淄博市临淄区坚持把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作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突破口,扎实推进街道明责赋权扩能,持续激发城市基层党建新动能。

明责,推动街道聚焦主业

着力优化机构设置、厘清职责边界、推动力量下沉,让街道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一是优化机构配置。按照“面向基层、精准服务”的原则,健全街道“7办5中心”组织架构,变“向上对口”为“向下对应”,全区街道机构数量精简近40%。从区直部门核减53个编制下沉街道,街道编制数增长15.8%,有力夯实了基层工作力量。二是明晰职责定位。全面梳理区直部门、街道共同承担且层级职责不清事项,制发属地管理事项责任《说明书》,逐项细化责任分工、问题描述、办理流程“三张清单”,同步落实动态管理、依单问责、事项准入“三项配套措施”,建立起边界清晰、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权责管理体系。三是转变工作指导。全面取消区直部门对街道的直接考核,统一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有序取消街道承担的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任务,减少对街道的经济考核指标5项,推动街道转变工作方式、工作重心和治理理念,聚力提升引领、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赋权,强化街道统筹能力

在淄博市率先出台赋予街道“五项权力”的具体意见,让街道既“管事”又“管人”。一是落实人事考核权。按照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数量的60%,单列年度考核优秀指标,由街道确定考核等次,考核优秀的优先作为评先树优、提拔任用对象,对不称职(不合格)的提出调整建议。二是落实征得同意权。将区直部门向街道函告征询作为派驻机构负责人调整的前置程序,街道对拟任人选明确提出“不同意”的,区直部门或组织部门需重新考虑人选。三是落实综合管理权。将派驻机构人员的办公经费及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管理等工作全部下放到街道,今年直接划拨财政资金310余万元,下放208名工作人员管理权,实现了执法队伍“区属街管街用”。四是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规划参与权。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征求意见的途径形式,对应征求而未征求的,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及时纠偏。

扩能,提升街道治理水平

强化街道与区直部门的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发挥整体效应。一是整合执法力量。各街道(镇)全部成立综合执法办公室,配备115名专职人员实体化运行,实行执法力量集中办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二是优化街呼区应。对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街道及时通过政务协同平台向上“呼叫”,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受理、派发、督办,由交叉事项主办部门牵头负责,打破条块壁垒、快速调集力量、协同集中攻坚。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加大“下考上”权重,将“呼叫”事项办理情况、满意度作为区直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年底组织街道对区直部门协调配合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占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权重的30%。

临淄区将以全市城市基层党建会议为契机,重点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推进重点任务落实。突出抓好抓实市委“红色领航”工程,培育“红色物业”品牌,全覆盖建设“红色驿站”,做优做实“网格党建”,打造“10分钟党建生活圈”。二是推动资源要素向街道集聚。进一步细化“五项权力”配套措施,推动人权、事权、财权向街道聚集,持续强化街道党工委统筹功能。三是以示范引领推进全域提升。加强街道、社区互学互比,集中培育基层示范点和工作品牌,带动城市党建全领域、全要素、全周期整体提升,努力开辟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彰显临淄特色、切合基层实际的城市党建新路径,为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中共淄博市临淄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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