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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组织部对疫情防控一线公务员开展专项考核

2022年03月20日 16:01 来源: 灯塔-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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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市上下正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中,为更好激励广大一线公务员勇挑重担、履职尽责,日前,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疫情防控一线开展专项考核的通知》,对在抗疫一线的公务员开展专项考核作出安排部署。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中农村、社区、隔离点等重点一线岗位公务员的工作任务特点,考核将政治表现、担当精神等考察要素细化为“7个是否”:是否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是否坚守岗位,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是否严密细致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否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增强社会信心;是否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否表现出较强的落实力和应对风险能力;是否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英勇奋斗、扎实工作、经受考验。

通知要求,要科学把握考核方式方法,切实做到“既不干扰正常防疫工作,又及时掌握一线实绩”。考核全程突出“实”,制定专项考核工作方案,由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或县(区)委、镇(街道)党(工)委派出专项考核组,按照管理权限,随机采取“实地查看、谈话了解、查阅资料、征求群众意见”等形式全面、客观掌握一线公务员工作情况,不预设考核路线;综合研判突出“准”,对了解到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考核等次建议,由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或县(区)委组织部门、镇(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专项考核等次;跟踪管理突出“严”,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档案,实行清单管理,把考核对象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和专项考核等次,如实记入专项考核登记表。

    通知强调,要把专项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结合起来,与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坚持好等次名额向一线艰苦岗位倾斜,对于专项考核等次为好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优先从专项考核等次为好的公务员中产生,对整体表现优秀的机关,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适当上浮。对于表现突出的公务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公务员奖励并适时通报表扬,年度评先树优人选优先从专项考核等次为好的公务员中推荐,重大典型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服从安排、履职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失职渎职的公务员,考核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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