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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扬“志愿”精神, 点亮追梦路

2021年01月21日 11:24 来源: 灯塔-淄博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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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盛典还是灾难,不论是大事件还是小场合,每个需要帮助的地方都能看到志愿者奔跑的身影。三次被当地挽留的陈碧清,用8年的支教服务点燃山区的希望之光;奋不顾身地跳入冰冷河水中救人的张学领,用生命诠释舍己救人的大义;疫情期间,广大志愿者以志愿服务汇聚各方力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作贡献,给这场没有硝烟的战“疫”增添力量和感动,为实现中国梦舔砖加瓦。

  志愿服务,是温暖人间的最美风景。志愿服务的精神是奉献、有爱、互助、进步,说到底就是一种向善的举动、一种奉献的行为、一种有爱的彰显。志愿服务者从点滴入手,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做起,主动地为社会、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和帮助,做着看似平凡却有意义的事情,却让人备受温暖、倍感温馨。当这些娟娟暖流汇聚成一股强大的社会暖流,就会温暖社会大家庭里的每一个人,让“各美其美”和“美美与共”结合得更加完美,让这个世界变成美好的人间。

  志愿服务,是无私奉献的最美展现。遍布城乡各地的党员志愿者、社区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家庭志愿者、老年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扶残助残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治安志愿者、科普志愿者……他们富于理想,乐于奉献,暖不争花红,寒不改叶绿;他们勇于付出,以自己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辛勤工作,放大“志愿精神”,给社会带来和谐,为他人送去温暖,让民族更有希望、国家更有力量。

  志愿服务,是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最美载体。以“奉献、有爱、互助、进步”为主要内涵的志愿服务精神,真实而感人,既凝结着我们的传统美德和理念,又更多地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色彩,两者相融相通,是道德实践活动的有效形式,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用志愿服务温暖群众、用志愿精神引领风尚,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风气,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根植于人们心中,融入人们日常生活,就能放大“志愿精神”,点亮我们的追梦路,让我们的民族永远充满希望,让我们的国家明天更加美好。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做心中有爱、眼中有光的人,放大“志愿精神”,为他人点亮一束光,画出最大爱的同心圆,共同实现伟大中国梦。(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道牛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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