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高青县高城镇:坚持“四个原则” 增强考核实效

2021年01月31日 22:23 来源: 灯塔-淄博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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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这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重要抓手,是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重要手段,对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改进政绩考核方式,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考核实效,要坚持“四个原则”。

一是统一性原则。即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工作要践行“两个维护”,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基本依据。要突出顶层设计,统一开展考评,在考评方案的制定、考评活动的组织、考评资料的搜集、考评工作的开展、考评结果的发布等方面由上级统一进行,提高考核评价的权威性,推进地方高质量发展实践。这样,既能防止标准不一、有失公正的现象,又能得到地方积极响应,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考评结果的使用。

二是导向性原则。要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优化政绩考核内容指标,即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在指标设置上要考虑多方因素,突出导向性。高质量考评指标体系设置时既要考虑经济因素,又要考虑社会效益,还要突出环境影响,要对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要求,精准设置关键性、引领性指标,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引导领导干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根据发展阶段不同,酌情减少如“拥有量、覆盖面、占有率”等门槛型硬性指标,增加“满意度、幸福感”等类型的软性指标,从更能反映人民群众获得感的角度进行体系制定。 

三是多元性原则。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考准考实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即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为重点,多种考核情况相互补充印证。如:考评工作的实施单位,可以是相对中立的部门牵头组织,也可以考虑由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被考评的对象,既可以是“上对下”的单向考评,也可以探索“上对下+下对上”的双向评价机制;考评的办法,可以考虑采取“目标完成法”,也可以采取“水平指数+发展指数”,还可以采取“项目推进法”等多维度考评办法,防止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始终处于各类考评末位,使考评结果有失公允。

四是坚持权威性原则。要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和职员岗位调整紧密挂钩。部门主要负责人和部门职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必须以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基数,部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必须以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职员岗位调整必须以部门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参考。力争通过及时兑现考核结果,提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激励各部门争先创优。(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