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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坚持党建队建检察业务深入融合发展

2021年01月26日 15:27 来源: 灯塔-淄博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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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淄博市张店区检察院立足特色党建品牌建设,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打好融合发展“组合拳”,把党建工作深入融合到检察业务各方面,谱写出一曲党建、队建和检察业务同频共振的精彩乐章。
  “党旗红”领航“检察蓝”,筑牢忠诚担当的“四梁八柱”
  党性锤炼与职业修练相融合。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抓手,打通党建“最后一公里”,将支部建到业务部门,将党小组建到办案一线。围绕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向人民英雄敬献花篮、参观学习红色教育基地等主题党日活动。以班子成员轮值讲学、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业务竞赛为载体,增强全院干警规范执法的自觉性;继续开展岗位练兵,锻炼和提升干警不同岗位的业务技能。用好“学习强国”“灯塔党建在线”“检答网”等学习平台,开设《每日经典诵读》,撰写读书笔记等形式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研讨学习,引导干警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自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办案实践。
  党建文化与检察文化相贯通。以检察文化滋养职业道德,结合张店区红色文化资源,努力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院训,积极发扬“事争一流、唯旗是夺”和“上前一步”的精气神,努力做到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有灵魂;法理精湛,博学多才有本事;勇于创新,敢于监督有担当;修身崇德,司法为民有温度。同时,建立规范的支部活动室,精心打造院党建教育基地、廉政文化长廊等特色党建阵地,构筑集党性教育、廉政警示、风采展现、职能宣传等于一体的党建文化中心。
  正风肃纪与廉洁从检相促进。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廉政风险专项排查等活动。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警示教育活动等会议,开展“以案为鉴”教育活动,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以“零容忍”的态度、钉钉子的精神久久为功,驰而不息抓好检风检纪建设。
  组织力推升履职力,形成互促共进的“三个自觉”
  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推进党建、业务部署同落实。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以党建品牌建设提升检察工作品质的理念,定期听取各支部党建汇报和业务各条线工作进展,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切实做到党建与业务、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筑牢支部“战斗堡垒”,实现党建、业务工作同发展。适应内设机构改革,及时优化党支部设置,配齐配强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书记、委员。注重把政治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支委班子里,培养既懂业务又懂党务、既懂专业又懂管理的干部队伍。积极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党建工作先后被省直机关工委和区直机关工委确定为党建工作“示范点”。
  突出党员检察担当,坚持政治、业务评价同导向。党员领导干部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检察长、副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主动领办大案难案。疫情期间,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一线疫情防控,形成领导带头、党员紧跟的局面,让鲜红的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推出岗位标兵评选活动,积极开展典型案例培育工作研讨会,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学先进、勇担当、争先进、创一流。
  品牌化提升融合度,拓宽精准服务的“检察路径”
  服务大局有力度、求实效。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建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建民生、民企和未成年人3个志愿服务队,依托“服务民营经济联络点”“乡镇检察工作站”等服务民企平台和检察开放日,常态化开展党员“上门助企”“检察官送法律”等活动,通过发布优化营商环境六项措施、服务民营企业典型案例和制定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意见,拍摄《努力答好人民满意检察答卷》专题片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精准检察服务。
  保障民生有精度、求质量。刑事“小微”党员先锋团队坚持“小案不小办”,办理了大量的轻微刑事案件,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民事检察办案组成功办理涉北京某部军人40万元房产纠纷案,行政检察办案组运用听证制度促进一起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公益诉讼办案组先后办理了侯某等六人生产、销售假冒食盐、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张店抗日纪念馆修复等公益诉讼案件,做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未检先锋办案组没完没了地抓好“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成功办理某平台企业外卖骑手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及时发出入职查询、行业禁入等促进行业整改的检察建议,有力推动开展区域性整治,达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窗口服务有温度、求创新。在检察服务大厅设置“党员先锋岗”,创新推出窗口轮流岗长制,党员岗干警亮身份、明职责、树形象,实行“一站式服务”。立足检察“小窗口”,积极到群众家门口开展来信来访回复、矛盾纠纷化解、公开听证和司法救助等服务,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将司法为民服务做细做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落实在司法为民的一个个案件中、一件件实事上,不断满足人民对法治、公平、正义等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共淄博市张店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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