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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探索建立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飞地”党支部制度

2020年11月30日 09:03 来源: 灯塔-淄博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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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淄博市创新建立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飞地”党支部制度,通过“共建共管”工作模式,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提供长期、固定的学习活动场所,开展正常组织生活,确保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流动不流失、退休不褪色”。

一、明确设置原则

在党支部设置方面,在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打破区域、单位界限,以市或区县为单位,设立“飞地”党支部。市外,每地设置1个市级“飞地”党支部,涵盖市直及区县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市内,区县根据实际,在中心城区建立“飞地”党支部。“飞地”党支部服务管理,以流出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的模式。在人员配备方面,根据支部党员数量,设置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1名副书记或1名党务专职干部(可由在职党员兼任),党员一般不转组织关系。市、区县“飞地”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及书记人选分别由市、区县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审批和指派。

二、创新管理模式

按照“组织共建、阵地共用、资源共享、活动共办”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坚持流入地属地管理、流出地延伸管理、流入地和流出地双向联系与共同管理的模式,发挥双方特长,加强联系沟通,统筹利用流入地老干部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及社区党员活动站等资源,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发挥作用提供便利。根据隶属关系,为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发放《淄博市(市直/区县)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活动证》,与流入地离退休干部党工委或老干部工作部门签订《淄博市离退休干部“飞地”党支部共建共管协议书》,建立流动党员动态信息台账。对市外有意愿的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采取“全接收”服务。

三、强化组织保障

市及区县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安排专人负责“飞地”党支部的设立与运行等工作,并开通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热线。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飞地”党支部经费保障机制。市内,在中心城区专门打造一处集学习、活动、展示于一体的党性体检馆暨党员活动站,供市直离退休干部和“飞地”党员使用。参照有关标准,市及各区县将“飞地”党支部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给予“飞地”党支部书记一定补助。积极探索采取多种方式对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飞地”党支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符合党费使用规定的,可从党费中列支。同时,根据离退休干部流动党员数量、分布状况、年龄构成等情况,先行建立网上“飞地”党支部,按照“成熟一个、建立一个”的原则,逐步推进“飞地”党支部实体化运行。(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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