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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支部领办合作社 释放红色生产力

2021年01月25日 16:52 来源: 灯塔-淄博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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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瞄准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提升目标,推行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坚持抓好村党组织这个“牛鼻子”,充分释放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红色生产力”。

  探索“特色种植”路径,推动集体农户双增收。发展特色针对之前蔬菜产量低、收入薄,农民积极性不高的状况,芦湖街道寨子村党委创新思路,改变以户为单位种植经营的蔬菜大棚,成立了淄博融发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托寨子村西红柿、甜瓜等蔬菜水果种植业为载体,实行“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模式,并按照市场需求探索出“发展一片基地,打开一条销路,创建一个品牌”的思路,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一二三产业融合新业态。

  着眼“产业结构”优化,助力产业结构再升级。因地制宜,芦湖村党委多次外出参观,因地制宜,找准种植销售高档花卉苗木路子,成立高青县兴芦苗木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村集体运作开展全方位生产经营。共计投入15万元种植500余株海棠、300余株红叶石楠、300余株北海道黄杨等20余种高档苗木,已与周边社区签订苗木订购协议,实行订单销售,以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为发展方向,确保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合作社效益稳步提高。

  破解“单兵作战”难题,实现土地经营规模化。耇士孙村依托省供销社土地流转项目,通过党支部引领,成立高青县阖盛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将土地所有权、经营权、承包权分离,村集体以耕地入股,省供销社作为运营方,与村集体签订承包合同,合作社每年兜底支付农民每亩土地800元的收入,其余土地经营收入再由供销社、村集体、社员分配。今年,耇士孙村流转了600亩土地,预计村集体增收6万元以上。

  芦湖街道以党组织为引领,以群众利益为根本,以现代技术为依托,积极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加大宣传力度、选好带头人、做好生产服务,切实把党组织领办创办合作社工作做到实处、走在前列。(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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