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周村区:“培源强基”工程筑牢发展党员“入口关”

2018年06月23日 09:29 来源: 灯塔-党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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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提升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淄博市周村区大力实施发展党员“培源强基”工程,通过实行最严格的发展党员制度,进一步严把关口、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着力提高新发展党员质量。

  规范标准要求,抬高入党门槛。坚持从源头严起来。在严格执行入党积极分子谈话、公示、8种“不得推荐情形”、培养考察等有关规定基础上,要求村(村改社区)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首过“群众关”,逐一征求其联系户及村民代表对入党申请人的评价意见;城市社区党组织广泛征求申请人所在小区居民、物业公司的评价意见。对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入党作了明确规定,需在同一个工作单位工作满三年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规定在“两新”组织党组织签订正式用工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两年以上的在岗职工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对推荐意见比较集中的申请人,党支部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对其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且有效赞成比例将以往的1/2提高到了2/3。实行“双向”鉴定考察现实表现,村(社区)党组织征求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其书面鉴定意见;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党组织通过函询形式,征求申请人居住村(社区)党组织对其书面鉴定意见。同时,拓宽组织视野,注重从种植养殖大户、文化能人、技能人才、乡镇企业家、返乡创业人员、回乡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中发现培养人才,并结合实施村级后备干部“雏鹰计划”,优先保证符合入党条件的村级后备干部加入党组织。

  实行集体答辩,从严审核资格。以区属党(工)委为单位,对发展对象初步人选进行集体答辩,参与答辩人数不低于指标名额的1.3倍。区委组织部从全区党务工作人才库中随机选聘答辩评委,按照自我陈述、知识问答、现场提问、评委打分4个环节,面对面评价发展对象初步人选的政治觉悟、德才素质。答辩结束后,评委会形成评审意见向区属党(工)委反馈,作为差额确定发展对象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对象预备人选进行严格政治审查,审查情况形成结论性材料,由党支部书记把关签字。区属党(工)委对结论性材料进行严肃复审,实行组织委员(组织人事科长)审核负责制,复审出问题的将严肃追究推荐党组织责任,无问题的确定为发展对象并上报区委组织部。预备党员转正前,区委组织员、区属党(工)委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进行逐一谈话,深入了解其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等。

  完善党员档案,全程追踪记实。区委组织部根据发展党员的各个阶段逐项细化制定统一格式文本,区属党(工)委和党支部参照文本格式,为每名新发展党员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印制《培养考察写实簿》,由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基本情况、经历、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培养联系人填写培养考察意见,确保全过程留痕留印,记实追踪。农村、城市社区、自由职业者及其他社会人员党员的档案,由镇(街道)党(工)委或设立党员档案室的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保管;机关事业单位党员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及政审材料等原件存入人事(劳动)档案,复印件及其他党员档案材料由所属党(工)委保管;“两新”组织及其他单位党员的档案,由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工)委负责保管。

  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实行责任倒查、全程问责,严肃查处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超时限审批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此项工作明确区属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并被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区委组织部结合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定期督导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推动落实,确保发展党员“培源强基”工程取得实效。(中共淄博市周村区委组织部)